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工作。
发布者:admin 发布日期:2020-03-13 来源:原创 浏览:6793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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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根据昆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:昆教助中心【2020】5号文件。我校需做好2019-2020学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工作。

     学校对各班级对以下四类学生进行统计:

     1、“建档立卡学生(扶贫办记录在案,信息系统可查询)”

     2、“农村低保”学生

     3、“农村特困供养(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,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,无生活来源,无法定赡养、抚养、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能力的学生。)”

     4、   残疾学生

     5、   寄宿: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

             非寄宿:其它事实认定贫困学生(可提供证明材料)

    各年级班主任会议开启,对本班开始进行排查。



     于2020年2月13日晚各年级对本年级各班学生摸清人数,不漏一人完成统计。并通知家长准备材料,交于学校做好登记,从而进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。